劳动法培训: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018-12-18 14:12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都能得到切实履行。其中,劳动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双方直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期限,一般较为常见。而在劳动法培训中,对于容易陷入模糊地带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格外留意。

一、何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劳动法培训中,首先需要明确界定何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劳动关系终止时间的合同。也即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基础上,若无特殊情形,双方的合同关系得以一直存续。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

在明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含义的基础上,劳动法培训中需要对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内涵予以明确。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订立。但在特殊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建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法培训中需要对这些特殊情形予以明确,以保证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会因对法律规定掌握的欠缺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这些特殊情形包括: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在国企改革后或者首次采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企业的改革前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同时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不满十年的劳动者也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已经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不存在用人单位依法裁员、依法开除该劳动者的情形的,用人单位也应当与劳动者之间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通过法律规定不难看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因其对劳动者来说只要基于劳动者自身意愿,即能够为劳动者提供相对较为长期且稳定的工作。因此,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实际上通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更多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利益。这一点在劳动法培训中的接受培训者也应该明确,从而更好地从立法旨意出发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合规进行。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

在劳动法培训中,不仅应掌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也需要对法律规定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情形予以明确。因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未就合同的终止时间进行约定,因此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的情形判断。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出现法律规定的错误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培训中需要对这些法定的错误情形予以明确。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提供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金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或者其他导致合同本身无效的情形,都可以构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理由。上述用人单位的错误,往往由劳动者提出合同解除。劳动法培训中需要明确,虽然劳动者往往被认为是劳动关系中相较于用人单位的弱势群体,但其仍依法享有相应权利。如果劳动者出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因自身错误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损失的,即使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然可以依法解除其与该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在劳动法培训中必须明确,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最大的特殊之处在于合同中未约定劳动关系终止的时间,但其他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的要件,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必须依法订立,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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