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院对刘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江歌妈妈发文

2023-01-18 13:00


1月16日,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向刘暖曦(原名刘鑫)发布限制消费令,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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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6时许,江歌妈妈江秋莲在个人微博中发文称,刘暖曦已被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请网友们帮忙监督刘暖曦的消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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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


青岛中院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数额显示,除了一审法院判决的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外,刘鑫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万元。

1月10日中午,江秋莲表示,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查过账了,没有收到,已经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江秋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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