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千亿市值的背后,是不规范竞争带来的垄断危害

2017-10-10 17:35 来源:搜狐


       近日,互联网实验室发布了一份题为《中国电商平台与垄断的研究报告》的电商行业报告,通过对阿里巴巴17年来的发展分析,指出其发展中的不规范竞争,及垄断行为给行业造成的一系列影响,严重破坏互联网秩序。01 阿里巴巴的全球领先地位

       互联网经过20多年的商业化发展,正迎来全新的超级网络平台时代。在全球,市值前五的位置已经悉数被苹果、谷歌、微软、亚马逊和脸书等超级网络平台把持;在中国,阿里巴巴(以下简称阿里)和腾讯的市值相继突破4000亿美元,加上市值已突破500亿美元的百度、京东、滴滴等平台,中国也将全面迈入超级网络平台主导的新阶段。

       经过18年的持续创新与发展,阿里巴巴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已经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超级网络平台,引领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奇迹,解决了千万人的就业问题、改变了亿万人的消费方式,让商品的流通不再受地域限制、促使无数并不相识的卖家与买家之间达成交易,践行“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的使命。

       1、阿里跻身市值4000亿美元俱乐部。

       2017年5月2日,阿里市值就已突破3000亿美元。随后,其股价不断上升,带动市值突破了4000亿美元,与脸书和亚马逊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成为第七位全球市值超过4000亿美元的上市公司。

       2、阿里投资打通线上线下全覆盖。

       随着阿里竞争力不断提升、资源日益丰富,其对外投资也越来越多,业务版图迅速扩张,对包括互联网行业在内的多个领域都产生着重大影响力。马云曾明确表示:阿里想要活102年,就需要不断地有新业务作为支撑。

       所以阿里在未来的很长时间内将继续采取扩张战略,从B2B到B2C业务,到大数据、到金融、物流,再到文娱、健康产业等,任何领域中有价值的公司都将成为阿里投资的目标,从而建立阿里的全版图影响力。

       阿里喊出了“全球买,全球卖”战略口号,开始发力全球市场。对于未来阿里的身份定位,马云曾明确表示:“我们认为未来阿里巴巴提供的服务会是企业继水、电、土地以外的第四种不可缺失的商务基础设施资源。”

       综上,阿里在实力、用户规模、超强吸引力和影响力以及可持续发展等属性方面表现强劲,已然成为国内名副其实的超级网络平台。

       由此,阿里通过在物流、支付、金融、电子商务及云计算领域的战略布局,基本实现了资金内循环、流量闭环及内生化,并影响和逐步主导人们的生活、工作、娱乐和商业。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承接原本应由国家承担的网络社会的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开始参与传统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02 阿里巴巴不规范竞争

       阿里已经成长为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的超级网络平台,并且正在朝着综合型超级网络平台发展。回顾阿里18年的发展历史,根据不同时期的发展目标不同,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分别为“谋求生存”阶段(1999年-2007年)、“巩固地位”阶段(2008年-2010年)、“追逐利益”阶段(2011年-2014年)和“掌控资源”阶段(2015年至今)。

       在每个发展阶段,阿里都表现出一定的竞争策略,在为其带来更多收益和资源的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不规范竞争行为。因而,对应着阿里发展的不同阶段,其不规范竞争行为也在实施范围和力度上发生着潜移默化的演变。

       阿里主要不规范竞争或垄断事件梳理

      1、“谋求生存”阶段不规范竞争行为沉寂。

      1999年-2007年,阿里刚创建了淘宝和支付宝,事业尚处于初创期,主要以积累用户、谋求生存为战略目标。同时,由于阿里开创的C2C电商及第三方支付对于中国来说属于新事物,市场尚处于发掘阶段,参与者很少,竞争性不强。

       因此,这一时期阿里的不规范竞争行为很少,处于“沉默期”。主要涉及以下三类:

       一是营销创新带来的涉嫌不规范竞争行为。2003年12月发生的“巨奖事件”最为典型。据悉,淘宝网为“支付宝”活动助阵,设置了最高奖品为一辆POLO1.4型的轿车,被资深网民举报涉嫌不规范竞争,而被工商局立案审查。

       二是版权问题引发的侵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2007年3月,因歌曲版权问题,EMI、索尼、华纳、环球唱片等11家唱片公司起诉阿里旗下雅虎侵权,被判赔偿21万余元并删除相关歌曲搜索链接。同年11月,因阿里网站中使用已被注册的“易搜”中文名称,被昌柏公司状告构成不正当竞争。

       三是旗下公司删除他人软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007年8月,因阿里旗下雅虎恶意删除奇虎360软件涉嫌不正当竞争而被罚款八万元。据悉,雅虎助手在无任何提示的情况下,屏蔽用户电脑上的奇虎360软件,并诋毁360、恐吓360用户,甚至违背用户意志删除360,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谋求生存”阶段,阿里的不规范竞争处于“沉默期”。电商作为阿里的主战场并没有出现过激的不规范竞争行为,更多的是由于营销创新和模式创新所引发的版权问题。

       2、“巩固地位”阶段不规范竞争行为凸显

       2008年-2010年,阿里在电商领域获得了先发优势,占据了较高的市场份额。然而,竞争对手开始集中出现,为了保住市场份额,阿里开始用技术屏蔽、舆论诱导等不规范竞争行为阻击竞争对手,发展战略从谋求生存转为巩固地位,正式进入了“巩固地位”的发展阶段。

       2008年,百度推出了百度有啊购物平台,成为淘宝的直接竞争对手,很快就遭到了阿里的一系列阻击。2008年9月,淘宝宣布屏蔽百度蜘蛛,禁止百度抓取淘宝数据。同时,阿里利用旗下资源,重新对“百度收取300万替三鹿屏蔽负面信息”的有关谣言进行大面积传播。

       此外,阿里当时还停止了在百度的广告投放,并称原因是百度无法为淘宝带来有效流量。由此,引发了2008年10月百度向媒体发布声明呼吁阿里停止恶意竞争的事件。

       3、 “追逐利益”阶段不规范竞争集中爆发

       2011年-2014年,随着行业地位的进一步稳固,阿里的战略方针从巩固市场地位转为获取利益,整体发展迈入了“追逐利益”阶段。由此,引发了不规范竞争行为也集中爆发,进入了“爆发期”。

       (1)不断提高商家服务收费。

       2011年10月,淘宝商城技术服务年费上涨5倍到10倍,商铺的违约保证金数额全线提高,最高涨幅高达150%,引发中小卖家对大商家的恶性攻击。从2003年淘宝设立之初的免费开店,到2007年淘宝商城收费,再到2011年费用的成倍增长,阿里的逐利性不断增强。

       在2006年,淘宝就曾推出过“招财进宝”收费项目,但因遭到商家强烈反对而最终夭折。如今,淘宝平台借助于远超50%的市场份额、商家的高依赖度以及商家退场的巨额沉没成本等优势,实现了服务费的不断上调。有观点认为,服务费用如此高的增幅很可能超出合理区间,淘宝有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垄断的嫌疑。

       不断增加的服务费令中小商家成本高企,令淘宝商家流量费占成本的比重从原来的2%猛增至20%,导致商家无利可图,甚至面临亏损。据媒体报道,阿里2016财年的净盈利为427亿元,但淘宝、天猫店铺中80%处于负盈利状态,只有10%的店铺实现了盈利,剩下的10%则处于不亏损或微盈利状态。

       (2)变相阻碍竞争对手发展。

       剔除返利网站

       2012年5月,因担心进入淘宝、天猫的“入口”被导购网站“把持”,马云发表内部讲话称“不扶持上游导购网站继续做大”。随后淘宝调整了对商品端口的调用规则,并与2012年底调整淘宝客佣金模式,开始剔除返利网站。

      此外,淘宝不再支持针对淘宝站内购物返现金给会员/买家的淘宝客模式,只支持返积分、实物、优惠券、购物券等非现金方式返利的淘宝客。通过种种引导及刺激措施,淘宝开始将成熟用户直接引流到淘宝购物,从而绕开导购网站。

       商家“二选一”行为不断升级

       “二选一”行为持续时间从时点性变为常年性。2012年“双11”前夕,天猫被指存在针对于“双11”购物狂欢节要求商家“二选一”的行为。近年来,“二选一”行为不断升级,从“双11”蔓延到了“618”,并进一步发酵升级为常年性行为。

       2013年6月,媒体报道天猫平台要求商家进行“二选一”抉择,标志着该政策从“双11”延伸到“618”。2015年8月,天猫宣布与迪卡侬、Timberland和Lafuma等20余家国际品牌签署独家合作协议,产品只能在天猫平台独家销售。这意味着“二选一”行为不仅限于“双11”、“618”等短暂性的节日时点,而是成了年度常态。

       此外,阿里大有将这种“独家合作”模式做大做强的趋势。2017年7月,多家服饰类大商称,天猫以“独家合作”为名,要求其关闭包括在京东等其他电商平台的品牌店铺,否则将被削减活动资源、搜索降权、屏蔽等。

       “二选一”政策隐蔽性日益增强。较以往的“通知”而言,天猫的“二选一”行为为了规避法律风险,方式变得更加隐蔽。

       一是传达方式更加隐蔽。2013年6月,多位鞋服卖家表示,已于近期接到了天猫的电话“通知”,如参加京东“618”促销,将无法获得下半年天猫所有活动的资源,包括“双11”促销。

       二是从“明示”变为“暗示”。以往天猫的“二选一”政策以削减资源相要挟,而2017年以来变为了直接降权和屏蔽,对于如何恢复的问题让商家自行“思考”。

       屏蔽腾讯网络营销

       伴随着微信在网络营销地位的进一步提升,阿里开始针对微信采取屏蔽措施。2013年8月,淘宝宣布屏蔽微信接口,表示为了保障淘宝消费者的用户感受和控制交易风险,暂时停止与微信相关的应用在服务市场的订购。同年11月,在屏蔽接口服务外,淘宝还屏蔽了微信链接。

       此外,为了进一步拦截用户流量,防止买家被引流到微信平台。2014年2月,支付宝停止受理微信场景下的支付接口申请,即用户在使用微信购物时不能使用支付宝。直到2015年,阿里依然持续屏蔽,淘宝禁止宝贝留任何微信、QQ号等信息。

       (1)无视法律法规与政府权威。

       伴随着规模的不断壮大和话语权的进一步加强,阿里出现了藐视国家法律权威的现象。

       一是“叫板”工商总局。2015年1月,工商总局监测称,淘宝网正品率仅为37.25%,引发淘宝店小二强烈反击,并质疑工商局网监司司长刘红亮吹“黑哨”。随后工商局发布《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指称阿里系平台存在五大问题,更是遭到淘宝程序失当、情绪执法的质疑,并进行了实名举报。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白皮书被撤回,阿里表示将配合政府部门加强打假。

       二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2016年10月,阿里旗下“盒马鲜生”实体店拒绝现金和银行卡支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无独有偶,2017年6月,为了狙击京东的大促,阿里方面又施行“二选一”策略,违反了工商总局有关《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中严禁“二选一”政策的规定。

       三是投诉、诉讼案件高居不下。截至2017年6月30日,聚投诉平台阿里涉假投诉量达1530件,解决率仅20.4%。同时,在刚上线的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的1031条诉讼中,阿里更是占据“被告席位”超七成之多。

       (2)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长期以来,由于阿里不规范竞争短期来看对于消费者的影响很小,导致消费者对这些行为的感知力很弱,尤其是虚假宣传。但不可否认,这种行为事实存在,而且在近年来频繁出现,成为打击竞争对手的有效武器,引发多起诉讼案。

       2015年11月,京东告天猫虚假宣传,称天猫投放广告宣称“当日达当日用”、“轻松购物当日达”等系片面宣传,属误导消费者以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

       (3)不规范竞争行为隐蔽性增强。

       找好借口再下手——师出有名

       2008年中国《反垄断法》颁布实施以后,阿里涉不规范竞争行为变得更具隐蔽性。2017年6月,阿里旗下菜鸟以合作破裂之名封杀顺丰,淘宝以数据安全之名进行云服务“捆绑”,后同样以数据安全为由禁止其他软件向商家提供数据分析功能。

       这不仅对淘宝商家带来很多不便,也给不少第三方服务商表示会带来较大的用户流失。因为很多第三方服务平台均以淘宝数据为基础提供相关服务,且数据并未区分是否为淘宝系,而淘宝商家又对阿里平台存在很大的依赖性。但阿里则表示“这是平台内部合规整治,意在保证商家及消费者的数据安全”,使得相关查处行为无法展开。

       自己动口不动手——不留线索

       阿里“二选一”行为三度升级

       这种手段上的变化,一方面使案件取证难度加大,让阿里不规范竞争行为更肆无忌惮,另一方面也会给对手带来更大的伤害,打压效果更加明显。

       (4)“数据垄断”形态显现

       “数据垄断”从线上向线下延伸。

       近年来,阿里开始通过O2O模式获取线下数据资源。2016年10月,阿里旗下盒马鲜生拒绝现金和银行卡支付,意在布局线下数据搜集网络。目前来看,阿里线下数据收集方式除了这种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从第三方获得的方式,还通过自建终端进行布局,如建立无人超市“淘咖啡”等。

       从自有数据扩张到觊觎他方数据。

       在线上数据向线下数据延伸的同时,阿里也没有停止对于线上数据范围的拓展,试图获得合作方非阿里系的数据。

       最后是禁用其他软件。

       6月5日,登陆生e经后台看到以下通知:淘宝近期发布新政,禁止所有软件提供行业分析功能(生意参谋除外)。这一规定进一步巩固了数据提取与存储“捆绑”的政策,从而令商家所有数据都向阿里汇聚。

       03 不规范竞争带来的危害

      阿里作为中国电子商务领域市场优势地位明显的互联网企业,它的不规范竞争和垄断行为都会带来负面影响,有些影响显而易见,有些影响则更为深远。

      1、 有损行业生态健康

      阿里曾推动了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但近年来的一些不规范竞争行为已经对行业生态健康造成损害。

       (1)“二选一”消耗同行,拖累商家。

       每年的“双11”和“6·18”已经成为中国网民的“购物节”,本是取信商家、回馈消费者的活动却因频繁的“二选一”要求使得商家疲于应付。

       阿里作为中国有影响力的电商平台,拥有天猫和淘宝两个大平台。近年来,随着京东、唯品会、聚美优品等垂直类、聚合类电商平台的快速发展,也逐渐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并由此聚合了众多一线品牌的商家入驻。

       但是,商家分散性的入驻尤其是重点商家多平台选择分流了阿里的部分流量,使得阿里开始要求商家进行“二选一”。这种针对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严重影响电商领域的健康发展,对同行的正常经营带来消耗,也切实损害了商家的实际利益。

       (2)利用平台数据限定商家选择服务。

       阿里的强大在于其掌握了所有商家积累多年的经营数据,包括商品、客户、物流和资金等。对商家而言,这些数据只有在阿里平台才能发挥价值,而一旦选择离开即无法获得数据带来的价值,商家几乎别无他选。所以,阿里利用日益丰富的数据资源形成了对平台的绝对管理和话语权。

       (3)降低消费者购物体验,损害用户合法权益。

       阿里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看似影响的是行业内的竞争者和平台企业,但最终影响的是生态中的每一个角色,没有谁能独善其身。

       中国网民对“二选一”已经并不陌生,2012年腾讯与奇虎360的“二选一”让很多网民用户感受到了不正当竞争带来的伤害体验。目前,对普通消费者用户而言,电商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带来的伤害体验还比较隐蔽,不如通讯类和安全类软件竞争带来的伤害明显。

       但这只是表象,从长远看阿里的不规范竞争行为必定会降低消费者的购物体验;让商家的内耗竞争,也必定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内耗中国电商领域实力,弱化国际竞争力。

       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已经取得了显著成就,并获得了世界影响力。但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也成为了中国互联网的现象级事件,尤其是前几年屡次发生的关于不正当竞争、垄断方面的诉讼案例,对行业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影响,逐步规范了互联网领域的竞争秩序。

       但电商领域的平静可能会被阿里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打破。阿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会消耗自身和行业内其他企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根据以往常态,平台竞争也会捆绑商家加入。如此日常化的内耗必将对我国电商领域的长远发展带来负面影响,损害国际竞争力。

       2、阻碍中小企业创新

       中小企业是社会创新的主体,是中国产业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对提升国家技术创新能力和增强我国经济竞争力具有重要价值。

       阿里平台承载了数量庞大的企业和个人卖家,若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遭到破坏,会损害中小企业的利益,也伤害企业的创新动力,阻碍社会创新力量的成长。

       阿里的淘宝和天猫平台直接拉近了厂商与消费者的距离,减少了中间商的成本,给消费者带来了实惠。

       但是随着阿里平台的商家越来越多,同品类的竞争也日趋激烈,阿里对商家越来越高的收费和对用户的低价策略迫使商家不得不通过恶性竞争的方式获取用户,进而带来仿货、假货、刷单等行为盛行。依靠压缩商家利益的方式看似带动了电子商务的繁荣,但最终只会造成对商家的伤害,影响商家的再投入,让企业陷入创新洼地。

       3、固化新经济的福利

       阿里创造了经济发展的新模式,直接或间接推动了我国新经济的多样化发展。肯定阿里对新经济的贡献,不是否定其他企业的成绩,但更不应否认阿里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带来的危害。

       (1)赢者通吃的投资行为,左右创业者选边站

        互联网行业的“鲶鱼效应”让强者恒强,阿里正是利用了平台的网络效应在资本市场形成了“赢者通吃”的局面。

       2017年5月,阿里的市值突破3000亿美元,2017年7月,阿里的市值突破4000亿美元。这无疑是国外资本对中国互联网企业的认可,也是中国互联网企业成功的典型。

       坐拥千亿市值的阿里的市场核心即是它能够轻松获得廉价的资本,它的实力能够入股中国内地几乎所有初创企业。

       中国互联网最不缺乏资本,但资本的力量已经过大。赢者通吃的文化已经让创业者必须选边站,要么被并购、要么被挤出市场。阿里曾经是中国创新的化身,但现在变成了创新的阻碍,这对中国互联网的长远而言并非好事。

       (2)投资并购形成新垄断,影响着每一个消费者。

        阿里的投资触角已经深入到人们衣食住行的每一个领域,建立了庞大的投资版图,形成了足以影响人们生活的能力。可以不夸张的形容为“阿里吼一吼,人民抖三抖”。

       阿里依靠沉淀的强大技术与基础设施实现了无孔不入的布局,其中必然有为新经济助力的价值,但也具有明显对标、平衡和阻击甚至抑制竞争的用心。作为基础设施,就应该承担基础设施的公共属性,而不应该在透支社会资源的同时追求无限的商业利益。

       (3)“政商合一”化的合作,绑架地方经济发展。

       阿里很有影响力,大到政府、国企,小到个体、个人,都希望能与阿里形成联系,分享新经济发展的红利。其中以地方政府表现最为积极,纷纷与阿里签订战略合作,视其为重要的政绩形象。

       某些地方政府为了响应新经济行动的号召,乐于好大喜功进行“强强联手”,制造轰动效应。为了吸引互联网巨头“落户”当地,为它们提供各种优惠资源。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与阿里集团签署战略合作的省级行政单位有25个,其中部分省市多次签订,还有地级市分别与阿里签订了合作协议。

       阿里已经具有了重要市场影响力,政府的背书和优惠无疑会加强这种影响力在市场的二次释放,容易造成“我花开时百花杀”的负面作用,最终绑架地方经济。发展经济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被阿里绑架了经济的地方政府也会反受其制。

       4、影响国家政经安全

       网络安全事关国家安全,资本安全则是网络安全的重要体现。阿里作为中国互联网领域市值最高的企业,发挥了重要的基础设施作用,承载了海量用户的信息资源。但包括它身份、投资和数据在内的多种风险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对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存在威胁。

       (1)阿里身份风险:VIE结构、外资控股、美国上市。

       阿里是典型VIE结构式的中国互联网企业。通过在海外注册空壳公司作为上市主体,在国内设立运营实体来获取ICP牌照。海外空壳在境内设立子公司,通过签订一系列协议而非股权收购的方式控制国内运营实体。

        2014年9月,阿里在纽交所上市。根据2017年财报显示,日本软银公司持有阿里股权为29.2%、雅虎公司持有阿里股权为15%、马云持有公司股权为7%、蔡崇信持有股份为2.5%。

       虽然马云通过合伙人制度实现了对阿里的控制权,让软银和雅虎只能获得分红的权益,但是本质上外资仍处于控股地位。当下马云依靠个人智慧和影响力实现了对阿里的绝对话语权,却并没有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带来的风险。

       阿里作为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互联网企业,需要遵循美国交易所的规章制度。根据要求,上市企业需要向管理机构和投资者公开企业经营发展年报,而管理机构则有权要求企业披露更加详细的信息。

       (2)阿里话语风险:投资控制传媒平台,掌控话语体系权力。

       阿里的投资领域已经非常广泛,涵盖了衣食住行的每一个方面。投资固然可以壮大自身体量,但也面临一些潜在的风险。对国家而言,需要警惕的是社会力量对媒体资源的垄断带来的安全威胁。

       互联网企业大多自带有媒体属性,但这并不能阻止它们对更多专业媒体的觊觎。在阿里的一系列投资中,不乏对媒体资源投资的阔绰举动。与腾讯和百度自身浓厚的媒介性质不同,阿里依靠电子商务实现了资本积累,但在媒体领域却鲜有重磅力量。

       仅2013年阿里涉足的传统媒体名单中就有第一财经传媒、《北青社区报》《商业评论》和《南华早报》旗下的媒体业务等。而阿里入股新浪微博则更似一次重磅举动,占据了新媒体流量的绝对入口。截止目前,已投资数十家重要媒体。这一系列行为将造成中国传媒市场面临仅存“国家队”与阿里系的局面。

       (3)阿里数据风险:拥有大数据资源,威胁国家网络安全。

       阿里平台具有很多的价值属性,包括品牌、管理、人才等,但最具价值的是其积累的海量数据,这是一座价值巨大的矿产。

       数据的重要性已经越来越被人们关注。如前文提到的阿里平台建立的以电商和支付为基础的交易体系,获得了用户的海量数据,只要对这些数据进行基础性分析,便可以对每个用户画像;对数据进行深度加工,可以获得某个行业、产业的发展数据,甚至阿里掌握的国民经济数据比国家政府部门的统计更加准确。

       无论是国民个人的属性数据,还是国家产业经济的运行数据,从更高的角度考虑均为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这些数据掌握在一个在海外上市、由外资控股的私营企业手中,无疑是必定具有较高安全风险。

       当下阿里在着力发展云服务,平台服务的数据都优先支撑云业务的发展。云服务具有存储和计算分析的功能,手握数据矿产的阿里不会放弃对数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但面对商业利益和国家网络安全需要阿里有清晰的认知,不要为了商业利益而损害到国家安全利益,因为这种损害一旦发生几乎是不可挽回。

       (4)阿里国际风险:出海综合性风险增加,易反噬国民经济安全。

       阿里是国内走向国际较早的互联网企业,虽然在整体上取得了积极意义,但是仍面临着一些不确定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会反噬阿里现有的成就,进而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

       2016年阿里的交易额突破3万亿,若按照国内各省经济总量排名,阿里能成为排名第十的省级“经济体”,甚至超过了许多国家一年的GDP总量。为了能够把阿里的电商生意铺到全球,马云也多次深入到国外一线推销阿里经验。

       但是,阿里的出海风险也在不断增大。

       首先,阿里不能回避的假货问题,一直也被国外消费者和资本市场诟病,包括美国证券监管部门多次质疑;

       其次,国外的政商环境和法律政策环境与国内有着显著的区别,阿里继续推行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必定会面临被起诉风险;

       第三,对于国外本土企业而言,阿里是外资企业,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综合环境下本土化竞争面临的风险也在提升。

       所以,当阿里的海外布局因这些风险还出现事实性障碍后,资本市场、国外政府、海外用户等都会对阿里用脚投票,这对大体量的阿里而言则可能会带来反噬的力量。这种反噬效果在很大程度上也会对我国的电商经济、国民经济带来冲击,影响整体政治和经济环境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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