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培训:网络安全的监测预警

2018-11-19 16:14


随着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的正式施行,网络安全问题愈发得到重视。为维护网络安全,《网络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了对网络安全的监测预警机制,以期对网络安全威胁及时察觉并作出反应,更好地防患于未然。因此,在网络安全培训中,也应当将网络安全的监测预警作为重点关注对象,明晰包括《网络安全法》在内的法律法规对网络安全监测预警的规定。

一、网络安全培训之监测预警机制的建立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层面应当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及信息通报制度。该制度的建立由国家网信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负责。通过构建联通全网的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对全网各个地方的安全隐患进行察觉,并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全网范围内的通报,以使包括网络运营者在内的各方主体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所在,及时查漏补缺。网络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由国家网信部门统一负责,并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对网络安全的监测预警信息进行发布。因网络的虚拟性,各方主体网络技术水平的参差不齐,信息获取的不完整性难免使得各方主体对网络安全威胁的认识程度不尽相同,信息真假难以确认。为确保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统一性,由国家网信部门统一负责监测预警信息的发布,能够更好地确保网络安全信息的真实性,具有公信力。

同时,由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事关国计民生,对社会公共利益影响较大,因此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的部门必须在本行业、本领域内设置专门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同时及时发布本行业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并就本行业的相关信息及时向网信部门进行报送。

二、网络安全培训之监测预警机制的运行

在网络安全培训中必须明晰,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后,其能否正常运行才是网络安全的重中之重。在网络安全运行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以后,并非所有情况下均以同样的水平进行监测。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在监测过程中,若发现运行过程中网络安全的风险加大,省级以上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其所具有的权限,同时兼顾网络安全风险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首先,在发现网络安全风险增大后,应当及时要求有关部门、机构和人员收集风险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监测。其次,必须启用专业人员对网络安全风险进行准确评估,在监测预警的基础上做好应急处理预案的设置,以保证在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能够启动准确的应急预案以处理该问题。最后,需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网络安全风险增大的预警,使社会公众能够做好心理预期,避免网络安全事件突然爆发给社会公众带来恐慌。

此外,网络安全培训中还应当注意,若在监测预警中发现网络安全风险增大, 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该网络的运营代表人或者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以督促其及时改进网络运行,提高网络安全性。

网络安全培训中,对于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必须予以重视。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作为网络安全事件尚未爆发时有力的防护手段,能够减少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几率,同时增强网络安全应急处置的准确度,作为与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配合作用的有效手段,必须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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